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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节目《我们的特区故事》
原标题:“在深圳诞生的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”
记者:奚鹏 编辑:蛇口律所Stella
1983年7月15日,在蛇口海滨一座小楼的白粉墙上挂出了“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”的招牌,它打破了我国律师工作机构的传统命名模式,是新中国第一个以“律师事务所”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名称挂牌开业的律师工作机构。近日,蛇口律师事务所拿出成立当日的老照片,捐赠给深圳市档案馆,献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。

在这张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当日的老照片上,站在事务所前的中年男子姚峰,是当年蛇口律师事务所的唯一专职律师。

当时全国的律师事务所还叫法律顾问处。当年开业之初,整个律师事务所加上姚峰一共只有四名员工,办公面积一百多平方米。办公设备也十分简单,一套灰色海绵沙发、一部电话、一台打字机、两个文件柜和四套台凳,就是律所的全部家当。因不为社会广泛认知,开业初的一个多月律所无人问津。
不过很快,借助于当时地处蛇口工业区的优势,蛇口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进行了大胆探索,最早开展了律师见证、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出具法律意见书、担任三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当时法无明文规定的非诉讼业务,业务得到快速发展。
蛇口律师事务所原主任魏影律师对此回忆道:南山街道他们有这样一个需求:社区换届矛盾突出,居民的情绪也比较大,非常需要律师参与进去。由此我们就撬开了社区街道法律服务的一个点。我们参与进去其实不是代表某一方的利益,而主要是答疑解难,虽然居民他有一些诉求,然而他这个诉求在法律层面上到什么程度,他不一定那么的有底和专业,我的印象中他们也没有业委会主动聘请律师来做这一块,而是政府作为管理者,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支持渠道。我们参与了他们街道信访办的调解,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。蛇口所当时就直接很深入的到基层的群众生活里去了,之后我们也做了很多这方面的讲座,我们当时做的比较早的是在社区开展一个法制课,律师在那里现场值班,这种做法现在都比较普遍了,但是当年还真是不多见的。
如今,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已被纳入了政府购买目录,但是在十多年前,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绝对称得上是件新鲜事。蛇口律师事务所因此成为名副其实的“律师进社区的先行者”。

1992年,深圳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,开始加速推动《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》立法工作。1995年,《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》颁布实施,它开创了中国律师制度立法先河,打破了所有制的束缚,中国律师从具有公职身份的国家法律工作者,转变为社会法律工作者。自此,我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步入专业化、规模化的发展道路。在这一背景下,一大批优秀的律师人才从全国各地来到深圳,当中有很多的年轻律师曾经和蛇口律师事务所有过交集。
关于这一点,蛇口律师事务所主任邹熹律师深有感触:蛇口所当时就直接很深入的到基层的群众生活里去了,之后我们也做了很多这方面的讲座,我们当时做的比较早的是在社区开展一个法制课,律师在那里现场值班,这种做法现在都比较普遍了,但是当年还真是不多见的。未来,蛇口所希望能够提供更好更有价值的平台,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和蛇口所的发展一起努力。蛇口所全体律师,会持续为深圳的法治建设继续贡献力量。
蛇口律所不断发展,对法律的坚守和务实严谨的工作态度,星火相传。37年“明德崇法”的坚守与沉淀,经过律所前辈们的言传身教,在年轻一辈的新蛇口律师身上得以传承。
蛇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昊律师:我来深圳的第一个指导老师,就是从蛇口所出去的前辈。在从业过程中,也听说和见到了很多曾经执业于蛇口律所的大律师,潜移默化的对蛇口所的感情就很深,蛇口律所在全国的律师行业的地位的确是不可替代的,这让从业时间越来越长的我感到向往。当蛇口律所选择吸纳新合伙人的时候,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,第一时间表态希望加入,未来我会和我的管理团队,在蛇口所一起成长进步,在蛇口所新的发展路上,并肩再创辉煌。
2000年6月,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律师所严格规范本所名称,不许在所名称里出现地域的称谓。在蛇口律师事务所所有合伙人的共同努力下,在大家的赞同和推动下,“蛇口律师事务所”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纪念意义的名字,最终被特批保留。自此,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在所名称里保有地域名称的律师事务所。